法律援助律师在那些部门?

有时候有些人的利益收到损害,想寻求法律帮助,如果请律师咨询的话,自己又没钱。在我们国家,法律援助为广大人民提供了很好的法律帮助,但是很多人不知道法律援助在哪。那么想寻求法律援助找哪个部门?阅读完以下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一、想寻求法律援助找哪个部门

到当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法律援助机构是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及实施本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机构,统称“法律援助中心”。中华人民***和国司法部设有法律援助中心,指导和协调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尽快设立法律援助中心,指导、协调、组织本地区的法律援助工作。未设立法律援助中心的地方,由司法局指派人员代行法律援助中心职责。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在本地区法律援助中心的统一协调下,实施法律援助。其他团体、组织、学校开展的法律援助活动,由所在地法律援助中心指导和监督。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寻求法律援助

我国《律师法》第41条规定:“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是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援助第42条规定:”律师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尽职尽责,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务“。这就是说:对无力支付律师代理费的人实行法律援助,是《律师法》对每一位执业律师的要求,是应尽的义务。”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要求法律援助:

1、刑事案件;

2、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的法律事项;

3、除责任事故外,因公受伤害请求赔偿的法律事项;

4、盲、聋、哑和其他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法律事项;

5、请求国家赔偿的诉讼案件;

6、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法律事项;

7、其他确实需要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项。

其中,刑事诉讼的被告人有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要求获得法律援助:

第一,公诉案件中,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律师;

第二,被告人为盲、聋、哑和未成年人的,如果没有指定辩护人,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律师;其他残疾人和老年人为被告而因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律师;

第三,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律师。

另外,寻求法律援助,应向司法行政主管机关设立的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申请的相应理由和证明,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法律援助机构统一指定援助律师。

三、法律援助的特征

中国法律援助有以下特征:

1、法律援助是国家的责任、政府的行为,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实施。它体现了国家和政府对公民应尽的义务。

2、法律援助是法律化、制度化的行为,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3、受援对象为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或者经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对象。

4、法律援助机构对受援对象减免法律服务费,法院对受援对象减、免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

5、法律援助的形式,既包括诉讼法律服务,也包括非诉讼法律服务。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公证证明。

综上可知,在现代社会进行法律援助是需要满足我国的法律要求的,所以一定要多多注意了。以上便是为您带来关于想寻求法律援助找哪个部门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