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委托书

 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职责和责任都将由委托人承担。在办理事务和工作生活中,需要在处理事务上使用委托书的次数愈发增多,委托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刑事委托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刑事委托书1

委托人:ХХХ,男或女,Х年Х月Х日出生,现住ХХ省ХХ市ХХ街ХХ号

受托人:ХХХ律师

为ХХХХХХ

一案,委托人ХХХ委托ХХХ律师为第      审      人。

委托人:ХХХ

  年月日

注:本委托书适用于涉台遗产继承。

《刑事委托书》

<br 刑事委托书2

 委托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律师担任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自诉人□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______________ 的(代理人□辩护人□律师□)。

 本委托书在(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终结后失效。

 委托人(签名):

 二0 年 月 日

 律师电话:

 单位地址:

刑事委托书3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性别:

 住址: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职务:

 住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委托李亮律师在我与 故意伤害一案中,作为我参加诉讼的诉讼代理人。 委托律师代理权限如下:

 委托人:年 月日

 律师事务所函

 []第 号人民检察院:

 本所接受 的委托,指派 律师,担任你院办理的案件的诉讼代理人.

 特此函告

 江苏衡鼎律师事务所

 年月 日

 附:授权委托书一份.

刑事委托书4

 委托人 根据法律的规定,特聘请 律师事务所律师 为

 案件 的辩护人。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即日起至 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交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一份。)

刑事委托书5

 兹委托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

 委托权限:会见犯罪嫌疑人,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了解案情,复印案件资料,出庭辩护,发表辩护意见,提供法律咨询,以及其它法定律师权利。

 本委托书在壹审终结后失效。

 委托人:二○年月

刑事委托书6

 编号:

 委托人 根据法律的规定,特聘请 律师事务所律师 为案件 的辩护人。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即日起至 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注:本委托书适用于刑事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每阶段一式三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交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或审判机关一份。

刑事委托书7

 委托人 根据法律的规定,特聘请河南陈州律师事务所耿立广律师为 案件附带民事诉讼 的诉讼代理人。 委托律师代理权限: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全部权限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即日起至 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xx

 收件地址:周口市大闸路与滨河路交叉口滨江国际酒店1208室。

刑事委托书8

 委托人 (姓名)

 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业、现住址。如果委托人是法人的,则应写明法人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等情况。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聘请 律师事务所 律师为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或辩护。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即日起至 止。

 委托的事项一定要写得明确、具体。应当注意的是,在民事代理中,代理人受托的事项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能够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民事行为。如果是应当由本人自己完成的.行为,如具有人身性质的遗嘱、收养子女、婚姻登记等法律行为不能由律师代理。

 委托人:

 年 月 日

 说明:

 1. 写明聘请某人为法律帮助者或辩护人。受托人为律师的,应写明其姓名和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刑事案件的法律帮助权和辩护权是法定的,因此无需在授权委托书中写明。

 2.写明授予权利的期限。

 3.尾部。

 委托人签名,注明时间。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人、受托人各执一份,交司法机关一份。

刑事委托书9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聘请特聘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一审辩护律师。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即日起至 本案第一审判决 止。

 委托人:

 年月 日

 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人、受托人各执一份,交人民法院一份。

刑事委托书10

申请人:

 联系方式: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 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犯罪嫌疑人 因涉嫌一案,于年月日被 刑事拘留,现羁押在看守所。作为家属现在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我同意为其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人。

 对其实行取保候审不致会发生对社会的危害性,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和第52条的规定,特为其申请取保候审,请予批准。

 此致

 检察院(公安局)

 申请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