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和一般商业信函的不同作用

一、律师函的作用:

1.律师函以便捷的方式追回委托被拖欠的货款等债权。商业活动中拖欠货款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直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不仅需要耗费很长的时间,而且还会因此失去客户。如果通过律师发函向客户指出问题的严重性,客户将会考虑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对其的不利后果,多会偿还欠款。

2.在尚未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之前,通过律师发函,可以起到顺延诉讼时效的效用。

3.通过律师发函可以澄清事实、制止不法的侵权行为。律师函具有澄清事实和震慑不法行为的作用,是一般商业信函、民间书信所不能及的。

4、用律师函履行其他法律告知义务。这方面有许多,如通知追认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的、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先诉抗辩权的行使、通知合同无效、撤销权的行使等等,凡是当事人具有的告知权利,都可以通过律师函来完成。

5.通知解除合同。这是合同法赋予当事人的一项权利,依据是《合同法》第93条、第94条、第96条的规定,告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不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不能通过律师函通知解除。

6.达成庭外和解协议。律师函的和解作用是其主要的用途。正是这个原因,使律师函受到越来越多人的欢迎。这类律师函通过通知对方在指定期限来人、来函、来电协商的方式来促使双方达成庭外调解协议。但要指定具体期限,并且要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另外,还要告知对方如果逾期不来处理,将面临什么后果,譬如起诉、解除合同、停止付款、停止供货等等。

二、商业信函的作用:

商业信函费用低廉。商业信函由于它的针对性,所需的投入就少得多,但它并不因为费用低而削弱宣传效果。广告只送给目标客户,是商业信函费用低廉的原因。

目前,商业信函可以提供广告类和非广告类服务:广告类商函是向客户指定的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寄发各种产品单页广告、宣传册、销售函、产品目录册、贺卡等各类广告宣传品,并可附订购单、反馈单、市场调查问卷等;

非广告类商函可为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和其他企事业单位,寄送各种对账单、收费单、收费通知单及回执,还可根据客户的要求附寄相应的广告宣传品。

扩展资料:

所谓商业信函直邮行销法即是把一个公司的产品求购、招商引资等资料直接寄到能做决策的企业相关的负责人或终端用户的手中,引起收信人兴趣,再辅以其他方式完成商业交易。这种方式在中国虽然很少使用,在欧美却早就广为流行。

它的好处主要就是:与其他行销方法相比费用低廉、有一对一的直接效果、有针对性。对于中国的企业来说,它是少数可以打入主流社会而不需天文数字投资的宣传方法。

由于它是一种书面资料,还可以避免一般中国企业在国外没有办事处,中国与外国有时差,没有英文流利的员工可以随时接听、应答外商电话的烦恼。直邮行销法如与数据库营销配合,更可塑造一个现代化、国际化、数位化、高尚的整体企业形象,增加公司的商业魅力。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商业信函

百度百科-律师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