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和国安全生产法正式颁布实施时间

中华人民***和国安全生产法正式颁布实施时间是2002年11月1日。

中华人民***和国安全生产法最初于2002年6月29日发布,并于同年11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律经过2009年和2014年的两次修改,其中2014年的修改强调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明确了安全生产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新修订的法律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增强了安全生产法治保障,完善了责任体系、工作机制、监督执法及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规定。此外,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生产安全事故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规定,相关部门应制定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安全生产法的修订历程:

1、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和国安全生产法》,并于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2、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和国安全生产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法律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3、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和国安全生产法》再次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法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和国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1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经过2009年和2014年两次修改,强调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并于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法律,增强了安全生产法治保障,完善了责任体系、工作机制、监督执法及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规定。此外,生产安全事故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规定,相关部门应制定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