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写的与户主关系 非亲属是什么意思?
非亲属一般是法律规定近亲属之外的亲属。我国民事、行政、刑事三大法律都有一定的规定,具体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1988年1月26日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扩展资料:
亲属法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指规定婚姻关系、血亲关系和监护关系的法律。
婚姻关系是产生血亲关系的基础,血亲关系是亲属关系的主要内容,监护关系虽非亲属,但是亲权的延长或补充。
狭义指仅规定血亲关系而不规定婚姻、监护关系的法律。资本主义国家往往把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规统称为亲属法,在法律体系中,或作为民法典的一编,或列为民法典的结婚和财产继承法的一部分,由民法调整。
在中国,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称为婚姻法,而不称其亲属法,是独立于民法的法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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