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还要给律师费吗

二审是要收律师费的

1、民事案件律师费

(1)一审阶段

争议标的(计算基数)计算比例

(一)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于5000元

(二)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6%

(三)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5%

(四)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3%

(五)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1%

(留)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0.5%

(2)二审阶段

(一)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二)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三)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再审(申诉)阶段

(一)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二)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4)仲裁案件: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的1.5倍计算收取。

(5)执行案件: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收取,曾代理诉讼或仲裁案的按前述标准减半收取。

2、刑事案件律师费:

(1)一审阶段:

(一)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6000-18000元人民币;

(二)审查起诉阶段:6000-30000元人民币;

(三)审判阶段:8000-50000元人民币;

(四)代理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6000-60000之间协商收费(案件复杂程度、民事诉讼标的等)。

(五)涉及国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疑难案件,代理费按上述标准的2倍收取。

办理案件需要异地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长途电话费等由委托方承担,该等费用可以实报实销,也可以协商一固定数额包干使用。

(2)二审阶段

(一)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二)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三)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再审(申诉)阶段

(一)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二)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律师费收费方式

1、常规收费

常规收费是参照诉讼程序的级别进行,诉讼程序为“二审终审”制,即诉讼分一审阶段、二审阶段,首次提起诉讼即为一审,一审判决或裁定后,如一方当事人不服,即可提起二审,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一般情况不得再提起诉讼。但是现实中,判决之后还有执行程序的提起,即判决后如果对方不履行判决确定的内容,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当事人的财产以使判决内容得以实现(即平时所说的查封、扣押财产)。相对应的,律师收费也就有一审收费、二审收费、执行程序收费三个阶段。

2、包干收费

包干收费是指收取一次费用后将案件负责到底,即只收取一次费用而负责一审、二审、执行三个阶段。收费标准在常规收费中一审收费的基础上适当调高。

3、风险收费

风险收费是指在执行到判决、调解、和解的款项之前,只收取较少的费用,待胜诉或执行到款项后再收取较高的费用。收费标准为前期费用大约为2000-10000,胜诉后为胜诉或执行到金额的10-30%。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九条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第二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