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六部是什么时候形成的?

三省六部制,是隋唐时期的中枢制度。这里的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其中的中书省隋称内史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三省六部制是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后形成的,至隋朝正式确立,唐朝进一步对其完善。

三省为中央最高中枢政务机构,中书省是决策机构,即发号施令、负责草拟、颁发皇帝的诏令,其长官为中书令。门下省是审议机构,负责审核政令,驳正违失,其长官为侍中。尚书省是执行的机构,负责贯彻执行重要政令,长官称为左右仆射。六部即尚书省下属的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分别掌管官吏的考核任免、户口和赋税、礼仪制度、军政、法律、刑狱、水陆工程等。各部长官均为尚书。三省分权削弱了宰相的权利,加强了皇权。三省六部职司划分明确,提高了行政效能,加强了中央统治力量。

而主管司法刑狱的便是刑部。刑部又称秋官、宪部。秋官出自周礼,武则天时改刑部为秋官;宪部出自唐明皇天宝12年改刑部为宪部。?刑部负责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刑部的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式是按省设司。清代刑部各司除分核本省刑名外,有时也会接管他省及衙门的部分文书收发和某些日常政务。

此外,清朝还设置了掌督捕旗人逃亡事的督捕司、掌核秋审,掌管狱卒,稽察南北所监狱的罪犯,发放囚衣、朝审各案的秋审处、掌汇核各省及现审各案之遇赦减等事的减等处、囚粮及药物等的提牢厅、掌收放现审案内赃款及没收各物件,并保管本部现银及堂印的赃罚库、掌罚罪事的赎罚处,掌修订法律的律例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