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法律关系就不能并案处理吗?
密切相关并不代表是必要的***同诉讼,这种情况法院是可合并,也可不合并,法院并无不妥,还有你说到的调解书和判决书的问题,在调解过程中一方当事人的自认,并不能在审判过程中作为证据使用,所以李某在调解过程中承认的事实,是不能当作审判的依据的,除非周某另有证据可以证明李某所自认的事实,所以法官也并没有枉法裁判,是不能依据这个申请法官回避的。
密切相关并不代表是必要的***同诉讼,这种情况法院是可合并,也可不合并,法院并无不妥,还有你说到的调解书和判决书的问题,在调解过程中一方当事人的自认,并不能在审判过程中作为证据使用,所以李某在调解过程中承认的事实,是不能当作审判的依据的,除非周某另有证据可以证明李某所自认的事实,所以法官也并没有枉法裁判,是不能依据这个申请法官回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