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终结执行是不管了吗

法院终结执行不是不管了。具体如下:

1、在案件胜诉以后,如果义务方没有在裁判文书确定的履行期内履行义务,那么权利方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这个手续比较简单,只要写一份申请书、加上裁判文书就行,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2、进入执行程序以后,法院会依职权先查询一下被执行人名下任何财产,主要包括银行存款、股票以及房产、车辆等,如果查询不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那么需要申请执行人予以提供;

3、不过,终本了并不代表案件完事了,并不代表被执行人不需要拿钱了,这个债是不能不还。从法院的角度来看,法院会在终本之前将被执行人纳入限制高消费的名单,在债务还清之前被执行人会寸步难行,不能乘坐飞机、高铁,不能有买房、买车、贷款等高消费的行为,同时法院还会通过人民银行的系统每半年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一旦发现有可供执行的线索,即可恢复执行;

4、如果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使用他人姓名买房、买车等高消费行为,或者是有了新的工作,有了新的收入,需要及时告诉法院,由法院去核实处理;

5、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行为,比如故意隐匿财产、无偿或者低价转移财产等,执行人需要及时告知法院,法院可以依据相关规定对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而如果这个情形达到情节严重。则可以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