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申诉期限是多久

法律分析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民事案件的申诉期限是裁判文书生效后6个月之内。《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民事诉讼申请申诉的期限是,判决书或裁定书发生法律效力后的6个月之内,《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的时候,需要另行组成合议庭,同时也规定了再审的法定条件,比如有重大证据能推翻原判决或原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二百零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