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刑、执行刑和判决刑的概念和区别

1、概念不同

宣告刑,是指审判机关对具体犯罪案件中的犯罪人依法判处并宣告的应当实际执行的刑罚,它着眼于具体犯罪案件及犯罪人的特殊性。

执行刑执行刑罚是指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和裁定付诸实施。执行刑罚是刑事诉讼的最后程序,是惩罚罪犯的最终体现。

刑事判决是指审判机关对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否有罪,犯了何罪,应否处以刑罚,处于何神刑罚等实体问题所作出的裁决。

2、依据不同

宣告刑必须以法定刑为依据,即使从轻、从重、减轻处罚时,也要以法定刑为依据。由于宣告刑所宣告的是犯罪分子应当执行的刑罚,故宣告刑是执行刑的根据。

执行刑罚是改造罪犯思想的前提和基础,是法律赋予的权力,具有不可侵犯的强制性。

判决书从送达或当事人接到的第二天起,在法定的期限内,当事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过了上诉和抗诉期限即发生法律效力。二审的判决,宣判后立即生效。

扩展资料

人民法院的判决有两个特点:

一是具有稳定性。任何机关、团体或个人,都无权变更或撤销,如有错误,只能由人民法院按法律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纠正。

二是具有强制性。判决生效后,执行部门有按照判决执行的义务,当事人必须坚决服从,不能抗拒。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执行刑罚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宣告刑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刑事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