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对于交通事故人伤赔偿的依据
一、保险公司对于交通事故人伤赔偿的依据
1、保险公司对于交通事故人伤不同赔偿的依据不同,赔偿项目所需要的单证具体如下:
(1)医疗费:需要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药费收据。
(2)误工费:要有医院出具的需要休息养病的证明、对方工作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
(3)交通费:需要提供车票。
(4)残疾补助费:需要提供残疾证明。
(5)死亡补偿费:需要提供死亡证明。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二、交通事故结案需要注意什么
1、分清双方的责任。
小的交通事故可以不过细计较责任,反正损失由保险公司来赔偿。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则一定要据理力争,因为这关系到交警队的罚款多少、是否吊扣驾驶证,有时还会涉及到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在交通事故中,只要撞了人,驾车一方一般都有一定责任,所要争的是责任的大小。
2、审查对方要求赔偿的项目。
审查对方的赔偿要求是否合理,对于不合理的要求不应该赔,保险公司不会赔,交警队也不会要求赔。审查的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交警队处理事故的依据,也是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的依据。关于赔偿项目,可以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或问保险公司向对方支付的赔款能否得到保险公司的全部赔偿,主要看在交警队结案时能否把住赔偿项目的关了。
3、赔偿对方损失同时索要有关单证。
在肇事双方各自应付的责任和应予赔偿的项目确定以后,就需要向受伤者支付赔款。注意:在向对方支付赔款的同时一定要拿回相关的单证,否则就不要付钱,因为没有这些单证保险公司是不予赔付的。不同的赔偿项目所需要的单证如下:医疗费:需要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药费收据。误工费:要有医院出具的需要休息养病的证明(可在诊断证明上写清)、对方工作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交通费:需要提供车票。残疾补助费:需要提供残疾证明。死亡补偿费:需要提供死亡证明。
4、向交通队索要《事故证明》和《经济赔偿执行凭证》。《事故证明》要求写清双方所负责任和赔偿方式。《经济赔偿执行凭证》要求写清具体赔偿项目和赔偿金额。这两个单证有保险索赔时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