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中心几点上班?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夏季:下午2:00-5:30
冬季:下午1:30-5:00
法律援助的形式:
1、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2、刑事辩护或者刑事代理;
3、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4、行政复议、仲裁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
法律援助中心援助的范围:
1、刑事案件(法院指定辩护或当事人依法申请辩护与代理);
2、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3、请求给予社会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4、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5、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6、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7、主张因见义勇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8、工伤、交通、医疗、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等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9、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10、因使用伪劣种子、化肥等农用产品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11、因环境污染、公***卫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12、其他需要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项。
扩展资料:
法律援助中心是政府法律援助机构的正式名称,由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
是由国家拨款设立的专门为需要律师服务但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弱势群体及其法律规定必须有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而自己又没有聘请律师的特定人员(如刑事案件中: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的、未成年人犯罪的等人员)提供无偿法律服务,而设立的一种专门的法律服务机构。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职责
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工作,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促进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一、组织中心工作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实施;加强中心工作人员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中心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
二、负责法律援助申请的最终审批。
三、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务。
四、负责法律援助案件评查、发放办案补贴。
五、负责指导、监督、协调、组织全县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及宣传交流工作。
六、负责县域内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及网点建设、管理工作。
七、负责县域内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及网点建设、管理工作。
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上班时间由夏令时调整为冬令时:
冬令时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百度百科_法律援助中心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_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职责
福州市人民政府_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上班时间调整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