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的有效性应以( )地国家的法律解释

票据的有效性应以( 出票)地国家的法律解释。

所谓票据是指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由自己或指示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即某些可以代替现金流通的有价证券。广义的票据泛指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债券、股票、提单、国库券、发票等等。

有效票据是指正确填写付款单位、填制日期、经销业务内容、金额大小写等,并有收款单位收款章或发票专用章的票据。

票据是金融工具的一种,它是商业信用的载体。票据的功能,是指票据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