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工资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员工在确定工作之前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会确定基本工资,一般公司承诺的多少,在最后发放时都会准确。如果并没有填写薪资标准,那员工的工资不会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或者不低于承诺工资的80%。一般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职称工资+岗位工资+业绩提成+绩效奖金+满勤工资,每月基本工资为为X元,其中试用期基本工资为X元/月绩提成根据员工当月业绩发放效奖金根据员工当月各方面绩效表现给予奖励勤工资根据考勤情况发放称工资根据员工审核后的职称标准发放位工资根据公司岗位标准发放。劳动合同中工资按照一般承诺多少就应该写多少,试用期工资有明文规定的不低于约定工资的80%并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绩效和考勤和岗位工资应该明确数额或计算方法。
一、在中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
1、社会保险费;
2、劳动保护费;
3、福利费;
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
5、计划生育费用;
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在政治经济学中,工资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工资是生产成本的重要部分,法定最少数额的工资叫最低工资,工资也有税前工资,税后工资,奖励工资等各种划分。在政治经济学中,资本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
二、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