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办营业执照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主观:

一、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一)《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含《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经营者基本情况表》、《经营场所证明表》等材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未取字号名称的个体摊商不提交);

(二)个体户经营范围中设计前置许可项目的,应当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四)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

(六)属于港澳居民的,填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港澳居民)登记表》;属于台湾居民的,填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居民)登记表》;属于台湾农民的,填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农民)登记表》

(七)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个体户营业执照的相关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五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条: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后,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第十一条: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应当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

三、个体户营业执照可以变更地址吗?

办理营业执照的确需要用到房东的房产证复印件,确认对方是要办理营业执照是可以放心交给对方使用的。

复印件没有盖公章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只有双方都认可复印件内容才具备法律效力。

(一)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

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二)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

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三)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营业执照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 租赁合同 ,和租金发票;

(三)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还有租金发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申请办理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三)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相关文件;

(四)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或者合伙企业合伙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