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撞车是不是全部责任

醉酒驾驶不是必然全责。事故责任由交警勘察现场后,根据双方违反交法行为予以认定。

首先,酒驾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要负全责,要根据事故各方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责任。

其次,发生交通事故后,通常情况有以下行为,一般都会认定为全责:

1.追尾前车尾部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2.变更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内行驶的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3.绿灯亮时,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4.红灯亮时,右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5.未按导向车道指示方向行驶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6.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7.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上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下坡车未下坡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8.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所以,酒后开车发生交通事故,同时又具备以上行为或者其他交警认定为全责的情形,那么就要为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否则,即使酒驾被发现,依然不用承担全责。

酒后驾驶出事故如何处罚

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是按血液中酒精浓度的不同来区分的。法律快车提醒您,按现行标准,血液酒精浓度在0.2—0.8mg/ml(不含0.8)之间,属于酒后驾车,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驾驶证,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1.未造成交通事故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饮酒驾驶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4.驾驶运营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醉驾撞车是不是全部责任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

交管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是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5条规定作出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