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培育和提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
依法行政能力是公务员胜任本职工作所必须具备的重要能力之一。但毋庸讳言,相对于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对公务员提出的较高要求来讲,公务员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仍有某些不适应的地方和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因此,为了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条件下依法行政的要求,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必须做到以下几方面的努力。
1.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培养公务员的法律意识。我国 有两千多年的漫长封建专政的历史,人治的传统根深蒂固,社会公众普遍缺乏法律意识。公务员队伍素质虽然较高,但也同样需要培养法律意识。一是要做到合法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做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二要要做到合理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当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时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三是要做到权责统一。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由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2.确立依法行政的价值取向,提高公务员执政为民的思想。要做到执政为民,就要服务于民,公正为民,务实清廉,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命运、心连心,坚决反对脱离群众以权谋私。首先,在行政观念上,依法行政应既服务于公益又服务于私益,公务员依法行政必须坚持把维护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基本价值取向,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贯穿各项工作之中。公务员依法行政应当体现国家意志与人民意志的一致性、体现对上级机关负责与对人民群众负责的一致性,始终将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以避免那种仅局限于单纯的公益或者单纯的私益的狭隘服务意识。其次,在行政手段上,通过行政制裁、行政奖励、行政合同、行政指导、行政计划等多元化手段服务于民,以避免行政方式的机械和僵化。
3.健全行政监督机制,加强公务员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要进一步拓宽对公务员的监督范围和内容,除了继续加强廉政监督外,还要突出对公务员履行职责能力的监督,始终保持其能在法律的规范下依法办事;加强对公务员工作绩效的监督,确保各项工作的及时顺利完成。一是各级政府应当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向其报告工作、接受质询;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其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要创新层级监督新机制,强化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上级行政机关要建立健全经常性的监督制度,探索层级监督的新方式,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三是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依法独立开展专门监督。同时,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要与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及时通报情况,形成监督合力。
4.建立和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工作实效。一是建立和健全自上而下、平行制约和自下而上的有机统一的评估体制。不光是领导对下属的评估,还必须有下属对上级领导的评估以及平级之间的相互评估,制定依法行政工作绩效考核评估办法。二是建立考核评估的量化指标体系。要通过设定政府法制机构设立及人员的配备、依法行政工作经费的保障、工作条件的改善、人民群众对地区和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满意程度、政府和部门领导是否依法决策等具体量化指标,突出对依法行政工作实施领导情况的考核;要通过公民,对行政法律、法规的知晓情况,政府和行政执法人员对规范政府***同行为和本部门负责实施法律法规的熟悉掌握情况,大众媒体对行政法律法规宣传情况等具体量化指标,对政府法制宣传教育质量进行考核评估。三是建立以社会公众为本位的公务员绩效考核体系,利用社会公众对公务员进行评议,不断推进和深化依法行政工作。
5.加强教育和培训,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教育和培训是公务员能力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的有效途径。公务员政治上的成熟是以理论上的成熟为基础的,有了理论上的成熟与坚定,就有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才会有行为上的正确。通过教育和培训,使广大公务员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学习了解与其工作相关的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相关政策,培养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各地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培训部门的培训,要把依法行政能力的培训列入对公务员任职、专门业务和更新知识培训的重要内容。在教学方法上既要重视理论学习,又要重视案例教学、案例分析,使公务员能更清楚地认识到自己到底有哪些法定职权、应遵循哪些法定程序、承担哪些法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