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是什么
根据我国 民事诉讼法 中提到的 证据 材料,必须具备合法性,得到法律支持的采取证据方式或许的证据。证据包括:当事人的 证人 证言、录音、书面记录、电子平台数据记录以及涉及到的警方调查笔录等。 民事诉讼证据需要具备三种特征: 一是合法性, 二是真实性以及关键性。也就是说证据必须符合真是存在并且合法取得的情况下,与案件形成直接或间接关联,使案件成立起到直接作用的。 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向法院提起 诉讼 时所提供仰仗的证据不可以是捏造虚构的证据。提供虚假的证据既违背了相关法律的规章制度,甚至还要承担伪造证据罪。根据 刑法 有关伪造证据罪的解释,帮助他人伪造证据、销毁证据的判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或者 管制 。所以说证据必须是真实存在的。 虽然说证据是客观真实存在的,但也必须要具备合法取得的基础上,主张维护自己权益的同时从别人身上套取证据的,一要保证在合法的情况下取证,比如双方公开场合或私人场合的谈话录音。但是切不可以通过向其他人家庭或手机安装窃听摄像头,未经过他人同意套取他人隐私行为的证据都不会得到法律支持。 真实和合法的基础上的证据,还要必须与案子有直接或间接关系。只有与案子有明确关系的证据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说白了也就是风马牛不相及的证据,对案子的影响可有可无。提供它又有什么作用呢? 民事诉讼的证据特征必须具备真实、合法、并且与案子有直接关系这三点缺一不可。提供虚假或非法获取的证据不但无效,很有可能还要承担法律上的惩罚。只要掌握自己手上证据是真实存在的,并且是合法获取的、与案子有关联就可以向法院提交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