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逮捕继续侦查的后果

不逮捕继续侦查的后果是公安机关在收到此类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会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但是会对犯罪嫌疑人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期间,公安机关会继续侦查,在查清事实、证据达标后,可以再次提请批准逮捕,也可直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当然,如果经过侦查,仍然没有查清事实,证据也不足的,公安机关会撤销案件或者终止侦查。

不逮捕继续侦查是一种处理犯罪嫌疑人的措施。通常,当犯罪嫌疑人被怀疑有犯罪行为而被捕后,执法机关可以做出决定是否将嫌疑人逮捕并且继续进行调查。然而,在某些情况下,不逮捕继续侦查成为一种选择,这意味着嫌疑人不会被羁押在警方或监狱,而是可以在监管下,在侦查继续进行的同时自由行动。

逮捕拘留是指将犯罪嫌疑人羁押在警方或监狱的一种措施,以确保其不会逃离或干扰调查工作。

不逮捕继续侦查和逮捕拘留有着明显的区别:

1、逮捕拘留通常会对嫌疑人的自由权利进行限制,使其无法离开特定地点,并可能接受更严格的监视和限制。

2、而不逮捕继续侦查则允许犯罪嫌疑人在调查期间继续自由行动,只需要遵守相关的监管规定。

综上所述:

不逮捕继续侦查是一种权衡考虑的处理措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平衡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权利和法律调查。相比逮捕拘留,不逮捕继续侦查给予犯罪嫌疑人更多的自由,有利于维护其合法权益。但与此同时,也存在着一些潜在的后果。首先,嫌疑人可能利用自由行动的机会继续从事犯罪活动,对社会造成更大的危害。其次,不逮捕继续侦查可能导致嫌疑人销毁证据、恶意操纵证词或者逃离追诉。因此,在具体应用中应权衡利弊,根据案情的具体情况和风险评估来决定是否采取不逮捕继续的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