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的实施原则有哪些?
税法的实施原则主要有:
1、法律优位原则: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处理不同等级税法的关系上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
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一部新法实施后,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得适用新法,而只能沿用旧法。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居于特别法地位级别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以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较高的税法。
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对于一项新税法公布实施之前发生的纳税义务在新税法公布实施之后进入税款征收程序的原则上新税法具有约束力。
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在诉讼发生时税收程序法优于税收实体法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