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宪法的本质是制宪者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

着重从宪法的内容和基本特征来回答。

宪法作为一个国家的根本法,它确立了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主要涉及国体、政体、国家结构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国家机关与公民之间的关系等。宪法是国家的总章程。毛泽东同志说过:“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 我国现行宪法序言宣布:“本宪是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的奋斗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

宪法的内容无疑是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所谓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其中首要的是指该阶级所取得并保持的国家政权及有利于这个政权的社会秩序、经济秩序;其次,指服务于统治阶级需要的根本制度和反映其统治经验的一系列根本性的方针政策。

由于宪法是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所以宪法的制定一般需要经过特殊的程序。从宪法创制的过程来看,宪法制定应当是属于一个国家统治阶级的人民,宪法制定权只能属于人民,任何国家机关或个人都无权制定宪法。

由于宪法是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宪法作为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在:第一,宪法是其它一般法律的立法基础。任何法律的制定必须以宪法为根据。第二,任何法律、法规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如有抵触,法律、法规即无效。我国现行宪法序言规定,本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第5条第2款也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