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司法救助
条件:一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二是当事人经济上确有困难,难以承担部分或全部诉讼费用。申请所需材料:1、司法救助申请书;2、所在街道(乡镇)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工作单位出具的正式申请人经济确有困难的证明;下列当事人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时,还应当提交由所在街道(乡镇)政府、民政部门等相关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孤寡老人、孤儿或农村“五保户”;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患有严重疾病的人;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
正在接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户救济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无其他收入的;因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3、当事人为社会福利机构、敬老院、优抚医院、精神病院、社会救助站、特殊教育机构等社会公***福利单位的,还应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第三条 当事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
(一)当事人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二)当事人追索养老金、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而生活确实困难的;
(三)当事人为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追索医疗费用和物质赔偿,本人确实生活困难的;
(四)当事人为生活困难的孤寡老人、孤儿或者农村“五保户”的;
(五)当事人为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的;
(六)当事人为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生活困难的;
(七)当事人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领取失业救济金,无其他收入,生活困难的;
(八)当事人因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国家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九)当事人起诉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农民履行义务,生活困难的;
(十)当事人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十一)当事人为福利院、孤儿院、敬老院、优抚医院、精神病院、SOS儿童村等社会公***福利事业单位和民政部门主管的社会福利企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