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70万判几年案例
法律主观:
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资金70万,构成挪用资金罪的,一般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外,如果行为人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会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