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法院采用国外法律是否是对主权的侵犯
看案件范围,如果是国内案件就是对主权的侵犯。
中国法院有管辖权的案件只能依照我国的法律进行审理。外国诉讼制度和我国的诉讼制度不尽相同,也无法按照别国的程序审判。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8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申请或者请求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照中华人民***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后,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利益的,裁定承认其效力,需要执行的,发出执行令,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中华人民***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利益的,不予承认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