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是什么意思?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是什么意思?
是如果上年的净利润为负(或以前各年的净利润总和为负),本年的税后净利润要首先弥补掉这部分亏损,才能作为可供分配的净利润,计算所得税,来计提公积金、公益金或者分红。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和“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允许弥补在时间上不得超过五年。举例说明:假设某企业2008年亏损50万元,以后五年弥补亏损前分别有所得额2009年5万元、2010年7万元、2011年9万元、2012年12万元、2013年15万元、每年用当年所得弥补亏损后所得额均为零。
因此,从2008年到2013年均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五年***弥补亏损额48万元,还剩2万元亏损。到第六年即2014年弥补前所得18万元。2014年还能弥补2万元亏损吗?
回答是否定的。因为税法规定只能在亏损年度之后的五年内弥补,到了第六年,五年前的亏损如果尚未弥补完,就不能在税前予以弥补,只能用税后利润去弥补了。
不是,未分配利润直观的讲就是上年没有分掉的利润,当然就不是亏损。
所谓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是指在会计处理上,如果上年的净利润为负(或以前各年的净利润总和为负),本年的税后净利润要首先弥补掉这部分亏损,才能作为可供分配的净利润,来计提公积金、公益金或者分红。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可以用5年的利润来弥补是什么意思?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是指在会计处理上,如果上年的净利润为负(或以前各年的净利润总和为负),本年的税后净利润要首先弥补掉这部分亏损,才能作为可供分配的净利润,来计提公积金、公益金或者分红。如果头一年亏损,亏损的次年起五年内弥补。
如果连亏5年,亏损的次年起五年内弥补。如果实现盈利从盈利的当年往前不超过5年的,从最早的一年补起。
实现利润,要缴纳所得税。如果你弥补亏损后,没有盈利的不用缴纳所得税。如果有盈利,也是你弥补亏损后,结余的利润乘以适用税率缴纳所得税。 如果税后利润弥补的话,你先交所得税,后弥补亏损。先把一部分税金交给国家,剩下的你才能弥补亏损。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可以弥补亏损,税务机关审批一般是汇算清缴结束前,具体上报材料日期要询问主管税务局,北京地区还需要税务师事务所审计的弥补亏损审计报告。
什么叫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又如说:
2001年亏损了100万,2002年盈利300万,这时先弥补2001年的亏损100万,则剩余利润200万。
税前弥补以前年度亏损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不需要税务部门确认,你们可以自己弥补
2、15万-10万=5万
5万*25%=1.25万
3、填写方法:
在实际利润栏(也就是利润总额栏)填上5万
最后应纳所得税填1.25万
关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企业每年实现的净利润,首先弥补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然后应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按本年实现净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的盈余公积金。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比例由企业视情况而定。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企业如果发生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弥补,也可用以前年度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未弥补完的,不能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在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前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企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的基数是当年的净利润和企业年初的未分配利润之和。这句话是错的?
(1)企业根据章程及会计制度规定,在计提企业所得税后净利润提取以前年度,一般是以一个会计年度为准的,即当年1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本年的净利润为基数计提。
(2)企业年初的未分配利润,首先它是上年或以前年度所得税后净利润,是经过利润分配后未分配完的利润,它可以是已计提过法定盈余公积后剩余未分利润。
(3)如果以前年度从未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及资本公积、未进行利润分配,即企业年初的未分配利润=税后净利润之时:企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的基数是当年的净利润和企业年初的未分配利润之和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问题1、将16年年末本年利润借方余额结转到利润分配
2、可以在一季度申报时弥补160000,
3、不需要做会计分录,弥补亏损在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反映。
最后,可弥补亏损数额,不一定等于16年账面亏损额,应以16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为准。
如何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用2007年盈利的11228元和2008年的盈利8519元来弥补2004年的亏损15807元和2005年的亏损3937元,至2009年止累计亏损184850元。2004-2008是在5年之内是允许弥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