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交通事故理赔三方联动一站解决
新华网快讯过去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拖延,交警强制手段不足,人民法院有强制手段但程序繁琐。现在,我市法院、交警、保险实现了“一站式服务”
“这都要感谢警方和法官的真诚帮助。否则,我们怎么负担得起这几万的医疗费用呢?我担心我们会失去生命。”前几天,车祸受伤的李建军在医院接受记者采访时,抑制不住自己的激动。
李建军很快拿到了垫付赔偿金,不仅因为遇到了一位好警察、好法官,更因为相城区法院和相城区交警大队、苏州市保险行业协会牵头的“一站式服务”。8月29日起,相城区法院委派法官入驻交警大队协助调解,拉开了我市法院、交警、保险协会调解交通事故的序幕。李建军案的争议解决是“三方联动”机制受理的第一起案件。
提前5天拿到补偿金。
今年8月23日下午2点,一辆外地重卡驶入相城区道路。由于观察不足,司机王在车道右侧撞伤了未骑车的李建军。事故发生后,相城区交警大队作出责任认定:货车司机王负主要责任,骑自行车的李建军负次要责任。
李建军受伤后被抢救,急需下一步手术。然而,李氏家族却陷入了经济困境。除了司机王付的2000元外,其余都是李家借的。然而,接下来,王逃避并拒绝支付费用,李建军的家人也未能追回赔偿金。他们寻求诉讼途径,并计划在法庭上起诉王。8月30日,该案迅速进入相城区法院、交警、保险协会三方联动调解机制。5天后,李建军的家人成功拿到了3万元的垫付赔偿金。这是相城区法院、交警部门、保险公司建立的三方联动交通事故调解机制实施以来受理的第一起涉诉交通事故纠纷,取得了胜利。
处理车祸很容易陷入“马拉松”
随着我市交通事故急剧增加,仅去年一年,相城区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万多起,相城区法院受理交通事故诉讼300多起。相城区法院副院长魏伟告诉记者:“事故频发不仅增加了交警部门道路交通管控的难度,如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的矛盾处理不当,还会给社会带来一系列不稳定因素。“对于没有经济赔偿能力或者有经济赔偿能力但拒不履行赔偿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交警强制手段不足。人民法院有强制手段,但往往因开庭前传唤、调解中提问、判决后执行困难,无法快速及时结案,导致一些无法调解的案件往往需要半年左右的时间才能审结,使交通事故受害者不得不陷入马拉松式的损害赔偿纠纷中维权、流血、哭诉。”
三方联动,急人民之所急。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相城区法院根据今年8月4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意见》,主动与交警部门、保险公司建立三方联动的交通事故调解机制。8月28日,相城区法院与区公安局、苏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召开联席会议,达成法院、交警、保险***同调解理赔案件的操作流程,包括财产保全、相关赔偿项目及标准等。8月29日起,相城区法院指派法官入驻交警大队协助调解,法院、公安、保险协会启动交通事故三方联动调解“一站式服务”。
走访中,记者了解到,根据三方联动调解机制,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地点安排在交警队,相关案件涉及的保险公司由保险行业协会负责到场,交通警察部门负责交通事故当事人到场,法院指定专人到场协助调解。法院、交警和保险公司充分协商了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交警主持调解,法院协助调解,保险公司提出理赔方案,三方协同推进调解协议达成。
据相城交警大队负责人介绍,三方联动不仅避免了因事故赔偿纠纷引发的矛盾激化,还为群众在交通事故中维权搭建了绿色通道,提高了事故处理效率和调解解决率,实现了多重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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