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因疫情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可以吗

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变更合同的形式对内容进行友好协商处理,保证合同目的实现,是应予支持的。因此,合同双方并不能因疫情对商铺的经营有影响,以不可抗力为由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3条的规定,因为疫情缘故导致经营停业从而诉求解除合同,双方可通过协商来处理。即便无法协商,在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能够继续履行合同的前提下,法院应引导原告和被告进行调解。因原告不愿意调解,法院对原告要求解除合同、退还租赁和押金的诉求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