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化的归化原则
(1)原则上要求以家族为单位申请。譬如父母和两个孩子的四人家庭作为同一家族依靠财产以及凭借技能的收入来维持生活,四人应同时申请归化。但是,如果把年幼需要照顾的孩子托给本国的祖父母没有生活在一起,这种情况也允许申请时孩子除外。
(2)在留时间原则上要求在日本有连续五年以上的住址。但是,如果是日本人的配偶,结婚三年以上并继续在日本居住一年以上,这种情况也有可能被认可。虽然在日本没有住址,但是持续十年以上有住所,这种情况也可以申请。也就是说,并非只凭借持续有住址的时间长短来判断,和日本人的婚姻关系以及有住所的时间长短等情况也是考虑的因素,使住址条件得以缓和。
(3)家族的收入要求能够持续稳定地维持所有家庭成员地生活。如果是个体经营者,依靠决算报告书及纳税证明书来判定。如果是雇员,该企业的安定性及该行业的专业性、工作年数、年收以及收入的稳定性、持续性等将逐项被审查。储蓄额将作为收入的补充条件考虑。
(4)要求家族所有成员有良好的品行。没有因违反交通规则而被罚款或因涉嫌刑事案而受到处罚的事情。但是不是说过去有这种事情就绝对不行。根据受到处罚后所经过的年数以及生活态度也有被认可的可能,因此,申请时最好不要隐瞒这类事实。
(5)此外,如果是独生子女出生的家庭(即父母在国内无其他子女依靠),父母年满70周岁且子女在日本有稳定工作收入的情况下,也可以向日本入管局提出申请让父母来日永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