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区划调整应履行哪些法律程序

一、乡镇街道区划调整,由省政府决定即可。

1、省级行政区变更要全国人大审批;

2、地、县两级是国务院审批;

3、乡镇及以下是省级人民政府审批。

二、乡级行政区划调整办理程序

1、涉及两个乡镇的行政区划调整事项,双方政府、人大必须同意;乡改镇、乡镇政府驻地迁移以及乡镇更名的,当地政府、人大及有关部门必须同意。然后,由县级民政部门对调整事项进行审核,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以县级政府名义向市(州)人民政府上报调整请示。

2、市(州)人民政府接到请示后转本级民政部门审核并提出具体意见。若同意,以市(州)人民政府的名义报省人民政府。

3、省人民政府接到请示后转省民政厅审核,省民政厅提出具体意见。经省政府批准后,由省民政厅代省政府下达同意调整的批复文件。

4、市(州)人民政府接到批复文件后,按行政管理程序逐级办理落实区划调整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