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甘本:牲人
如何理解乔治·阿甘本?
主要是如何理解“生命形式和生命风格”、“例外状态”、“牲人”这三个概念。
枫丹白露
哲学,独立游戏
人生的荒谬之处于我来说就是一个主体认识历史上无数主体的现象,事实上主体是不能完全理解另一个主体的,这也是萨特“他人即地狱”所表达的意思。但每个人却还是必须理解另外的人,这是道德产生的基础,这也是人性荒谬的根本原因。即便我不是一个符合高尚人性标准的人,但只要我思考自己的生命(只需要一点遐想的催化),我还是不得不感到一种亲切的感伤。之所以感伤是因为在我知识的范围内,我知道相当庞大数量的人的生命隐没在历史幽暗的窑穴中,他们被正谕书写的历史所除名。他们的角色地位是多么卑微、漠小甚至轻贱,最多也只能凝结在数字中,成为陈列着的冷冰冰的信息,在后人的一瞥中除去了作为人的内涵。在战争、疾疫、徭役、灾难、贫穷、刑罚中,他们向大地发出的是人类最喧嚣的呼唤。之所以亲切是因为为了理解这些人,我时常关心起自己的生命。如果伟大的人物为竹帛所记录了,那卑微的历史应该就是像我这样的每个人自己去记录了,一种***时性***主体的记录。
而意大利哲学家阿甘本又可能在这些方面给予我解答。
在阿甘本的写作岁月中,一直都雕琢着两个令人触目的词,即“牲人”(Homor Sacer,拉丁语,意思为作为祭品的人)与“例外状态”。要理解“例外状态”,我们首先必须得明确一个基本的前提。人类的一切权利,其实际界定与保障都是基于律法的意志。人的实际权力通过载入律法内容而上升成为国家意志的一部分。公民这个词是国家意义的延伸,即先有国家再有公民,公民作为人被国家在政治层面上接纳,是由公民个人的权利成为国家法律的一部分为前提的。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无国家,无公民。无律法,不公民。
福柯创造了生命政治(Biopolitics)来诠释人的生命与律法这种辩证关系。人的生命被政治化后成为了生命政治,政治化后的生命权利通过法律的保障与阐释而能成为国家的一部分。而当人的生命没有被法律赋意的时候,它游走在国与国的边界,法律与法律的漏节处时,那便是赤裸生命(Bare life)。
阿甘本的“牲人”(Homor Sacer)直接翻译的意思为“被献祭的人”, Homor是人,而Sacer是被献祭的意思。根据阿甘本对历史资料的考古梳理与对人类原始神话图腾的考证,这个词蕴含着如下的意思:被献祭的人,是被文化/政治***同体排除的对象,它意味着不净、邪恶与危险,是没有人权的人。
本雅明表述了《创世纪》中创始故事的其中一个深意,上帝通过言辞创造世界,言辞先于人而存在。言辞是直接经过上帝之手创就的,它代表着一种神圣精神。上帝紧接着创造了人,人拥有对万事万物命名的能力,而言辞是由上帝创造的,也就是说人是上帝命名世界的中介。人类最原初的命名行动是以父之名,它是公正、神圣并且是世界秩序的一部分的。
紧接着故事进入第二个阶段,人类偷食恶果之后,拥有了分辨善恶的能力,“智慧”最开始的意思便是“明辨是非”。这种对善恶的分类智慧重新规划了人类的语言系统,使得人类的语言不再仅仅只用于命名事物,而且还具有伦理评判的作用。然而拥有伦理批判功能的语言在本雅明看来是人类自己对语言的独立赋意,它表明着语言在进入人类伦理批判领域的同时也脱离了上帝公正、原始、神圣的创造语言,这也就构成了人类的一种“智慧之罪”。
本雅明的本意不是在这里考证圣经的理据原委,而是借用这种比喻表达本雅明自身的语言观,一种有别于海德格尔的语言观,并且这种语言观深深影响了阿甘本关于政治结构的理论。本雅明在《对象三角形》这篇文章中举了一个例子,不论是一般概念的“三角形”还是数学符号三角形,作为一个指称符号,实际上并不能在现实事物中找得到完全与之对应的客观事物,它不具备客观性。然而“三角形”这符号必定不是语言自发产生的,而是来源于客观对象的。既来源于客观对象却不指涉客观对象,能指在这里并不指涉所指。因此本雅明认为,符号与名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后者才能体现人类对客观事物的意向性,客观事物的本质也通过名称得以向人类呈现。
人类通过符号来指涉客观事物,也就是用符号去指涉客观事物的名称。然而本雅明认为符号与客观事物的名称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事物,名称代表着客观事物的本质,此处的名称不是一般意义的名称,而是一种先验概念,它表示的是“上帝的命名语言”,也就是人类在命名客观事物之前,在将客观事物容纳入符号秩序之前,早已先验地与客观事物处于同一秩序之中,而名称就是客观事物在先验层面为人所把握的指称。而符号则代表了主体对客观事物的认知活动,代表人类对客观事物进行符号化的认识的结果,是用“人类的语言”命名客观事物的过程。前者本雅明称之为命名行为,后者为意义行为。命名行为在人类意向之前,是一种超验知识。而意义行为则是人类对命名行为知识的接受。这既不同于康德,也不同与胡塞尔。康德对知识的界限仅限于认知主体,人类的一切知识仅仅内限于人自己的认知方式。人不能认识物自体,仅仅只能认识人类自身对客观世界的表象活动。而胡塞尔则认为客观事物的名称内蕴于主体的意向性,也就是客观事物的名称是人类意向性的一部分。
于是本雅明对《创世纪》故事的引用目的也水落石出了。上帝的语言是本雅明“命名行为”的喻体,代表着客观事物的本质,代表着超越于人存在并与人同在的秩序。而人类的价值语言则是“意义行为”,是人类自我的认知活动。
阿甘本则用人的“幼年状态”来延伸本雅明的意思,幼年时期的人可以通过模仿来进入成人的符号秩序中,比如一个孩子会因父母叫唤自己而微笑,但却不会用语言确切表达自己与父母的关系,尤其不能用“我”。孩子知道在关系秩序中所处的位置却无法表达,也就是虽然有命名行为却无法做成意义行为,因为孩子还没法进入经验化的符号世界,但命名行为却是先验的,是蕴含于先验主体之中的。而“幼年期”含义就是那符号界不能表达的但却已被领会的东西,也就是先验的命名活动。
婴儿是通过声音形式而不是意义行为来分辨情况的,关注声音形式的差异而不是意义行为将是阿甘本的出发点。但人类走入的一个悖论是,凡是客观事物必然会进入人类的符号图式中,一切命名行为不可能不进入符号界,最终命名行为会以被符号结构化的形式成为意义行为。但意义行为本身不能表明客观事物的本质,因此一切意义行动依赖的意义语言终究是无意义。那来自于上帝的语言,这种超越者,才是人类语言的本质,也是西方形而上学的核心。
语言哲学只是阿甘本的一个出发点,这种范式将是他讨论宪政政治的参考范式。
“例外状态”,也称为“紧急状态”,在德国法学家卡尔施密特看来,是主权国家在紧急状态(包括内战与外敌入侵)下抛弃具体的宪法条例的行为及其后果。在非“例外状态”下,由于国家机器的正常运作,使得国家主权大部分被排除出日常秩序之外,就像一个魁梧的将军没法涉足平民日常单一而顺畅的生活运作一般。但例外状态却满足主权自身的绝对呈现的要求,由于抛弃了宪法条文,也就抛弃了国家机器的正常运作,主权得以呈现自己,卡尔施密特所谓的“主权就是自己决定自己的例外状态”。
阿甘本指出,“例外状态”就是这样一种排除性的包含:它虽然在宪法体制之外,却又包含了这种体制。宪法体制与法律条文在在这里承担了意义行为的作用,而主权就是一种命名行为。在例外状态下,是主权亲自来制法与执法,它在这里是超越者的身份。我们知道真正的语言本质是在意义行为之外的,那么真正的宪法也就是在宪法之外。它体现的就是一种悖论,即主权行为既内在于律法又外在于律法。但外在的同时却又包含于律法。哲学家阿兰巴迪欧则直接说,这种非正常状态的“异状态”(即非法律宪法条例之外的状态)与原状态(即法律条例之内的状态)***同构成了“例外状态”。因为“例外状态”虽然处于法律条文之外,但它却体现出了“原状态”的本质-----主权。因此“例外状态”就成了纯粹“异外状态”与“原状态”的叠合,比如存在集合A与集合A之外的元素c,由于集合A之外的元素能呈现集合A,尽管它不是集合A内的元素,它却可以看成集合A与被集合A所排除的元素c的总集合,它既能代表集合A,同时又是集合A之外的元素。
在结构主义者看来,语言是由语言系统与言语系统构成的。语言系统的构成遵循差异性的原则,围绕同一个所指对象,它的能指符号是随意的配置的,能指就是一种声音形式,声音形式在这里是最重要成分。而言语系统则是表意方面的,它表明语言是否能指代客观事物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通过我们上面的论述,阿甘本最后得出的是只有差异化的声音形式才能阐明语言的本质。那么在法律中也是如此,阿甘本大胆得出只有主权这个名字,而不是主权的实在内容体现了主权的本质。
当我们在探究人与主权的关系时,并不是因为主权本身的内涵与外延(主权的内涵一般被认为包括对人生命权利的保障)使得主权与人的生命成为一种稳定的联系。而仅仅只是因为主权这个名称,让人的生命被主权所决定。生杀大权才是主权体现的本质,人的生命背负了让主权得以呈现的宿命。主权本身没有任何意义,不能因为探寻主权的具体意义就可以得到主权对人生命的保障承诺,主权就是一具浮壳,哪里有生命在生死边缘召唤它来裁决,主权才呈现出来。因为主权本身没有意义,那人的生命权也没有任何政治意义(一般我们在定义人的生命权利时,都会说人的生命权利是被主权保障的某种权利,然而实际上是空无的)。
主权既然在“例外状态”下悬置了自身的内涵,因此与主权拥有意义相关关系的人权也处于被悬置的状态。于是就会产生“牲人”这个概念,阿甘本通过对古罗马语言史的梳理,得出了“牲人”的基本特征。“牲人”是主权将人权排除出法律保障的界限的一种“裸人”,但它又不是部落、民族等非国家人类,而是生存于现有国家体制范围之内。比如古罗马的“牲人”,他们与一般罗马公民***享城市生活,但却不受法律保障。虽然不受法律保障,但却是古罗马法律体系不可缺少的一环内容。为何不可缺少?正如上文我们所分析得到的结果,主权与人的生命权处于***悬置状态的相互关系中,人权得以呈现的时候就是主权呈现自身的时候。什么时候呈现?主权通过对生命的生杀大权得以呈现。因为主权在“例外状态”下没有任何内涵,它是通过直接作用于人权的手段来实现的。因此“牲人”虽然处于法律之外,但却被法律规定为需要杀死的对象,“牲人”被主权排除出法律作为正当杀死的对象,从而主权呈现了自身。“牲人”就是这样一群无意义、无法律保障(尽管存在于法律内涵之内,作为被杀死的对象而成为一种被排除的包含)的“裸人”,它的来源与目的都指向着被主权消灭。“牲人”就这样成为了主权本身的代名词,牺牲在浩瀚茫茫的人类历史长河中。
人如何会变成“牲人”,“牲人”的处境究竟如何,只要有心人细心关照历史自然会发现这些“裸身之人”,他们是人类历史最无声的咏叹,从上帝的惩罚到奥斯维辛的铁炉,再到欧洲的难民潮,无声的悲剧依然在人类历史舞台上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