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主管部门

法律分析:市政府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地铁运营的行业主管部门。

法律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 市政府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交通部门)是地铁运营的行业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制定运营服务标准;

(二)监督运营单位履行安全管理等法定义务;

(三)监督检查运营单位提供的服务质量;

(四)组织对运营单位的运营情况进行评估;

(五)受理公众对运营单位的投诉;

(六)依法查处地铁运营管理中的违法行为;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市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市政府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地铁沿线各区人民政府按照各自的职责,***同做好地铁运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