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未上牌照怎么处罚
新车没上牌上路的处罚是扣积分12分。
叉车使用必须要经因为场(厂)内使用的叉车已列入特种设备管理目录。根据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叉车使用必须要经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和市场监管部门的注册登记,叉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否则将会面临相应的处罚。一旦质监部门查处到未上牌或未年审叉车,将依法对企业罚款3万元至30万元。新车没上牌上路的处罚是扣积分12分。
叉车证在哪个部门办理
叉车证是属于特种车辆驾驶证,要到全国市级质量监督局指定叉车训练基地报考办理,报考办理时,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两张。
叉车证是质监局颁发的,政府一般都是不接受个人报名的,想要报考叉车证,大家可以到政府直属的培训机构报名,报名后按照批次统一组织大家考试,考试合格后质监局会核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叉车证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叉车只在单位的工作场地内使用。
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由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分级负责,具体分级范围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决定,并在本省范围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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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