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至上的核心是什么?

(1) 党的事业至上

党的事业至上是由中国***产党的领导地位和历史使命决定的。中国***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产党的领导地位是经过革命战争、和平建设、改革开放长期考验形成的,是历史的必然,人民的选择。中国***产党之所以居于执政地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归根结底是因为我们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2) 人民利益至上

人民利益至上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人民利益至上,意味着要始终以人民利益作为评判政法工作的根本标准,政法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满意不满意,要看人民的基本权益是否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

(3) 宪法法律至上

宪法法律至上是由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决定的。任何现代法治都意味着对国家公***权力的限制,对权力滥用的制约;意味着国家机关的立法、行政、司法以及其他公***活动必须服从法治的基本原则。因而,法治的核心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国关键是依法治权。强调宪法法律至上,就是强调“法大于权”,否定“权大于法”,实行法治,摒弃人治。

宪法法律至上是由我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本制度所决定的。在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制定的,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它所制定的宪法和法律在国家生活中理应具有最高的权威。

宪法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宪法法律是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表现为法律文本的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是党的事业与人民利益的制度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