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保证金的法律依据
目前我国有对合同保证金作出规定的法律是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进行招标活动时,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而签订买卖合同时,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交定金。
一、保证金的收取比例是多少?
1、保证金的收取比例要结合保证金的具体类别进行确定。
2、比如工程合同保证金比例一般是5%
25%,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二、保证金收条如何写?
1、标题。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另一种是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而正文从第二行顶格处接着往下写。
2、正文。正文一般要写明下列内容,即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如果是收到的钱,还要写上收钱的原因。
3、落款。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是某人经手的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是代别人收的,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三、定金与保证金的区别是什么?
1、保证金也具有类似定金一样的担保合同实现的作用,但其没有双倍返还的功能。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定金的作用功能,如:合同订立的保证、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成立的证明、或者合同解除的代价。而这些功能是保证金不具备的。
2、保证金留存或提存的时间和数额是没有限制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在合同履行前、合同履行过程中皆可;保证金的数额可以相当于债务额,并不像定金那样,其总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总价款的20%,而且必须是在合同约定时或者合同签订前给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