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标法律条款

众所周知,

孙猴子的72变是为了躲避灾难实现永生;

那你知道吗?

“围标串标”也会用8招来实现中标,

可这却是严重违规操作,

让保标君带你来总结其中套路。

1.泄密法

泄露投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

泄露标底、泄露评标情况、泄露关键人物名单,如: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名单。

2.特殊定制法

为某个投标人,“量身定做”有明显倾向性的条款,以此控标。

招标前,与某一家供应商进行“实质性谈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让投标人补充、撤换或更改投标文件、更改报价(包括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相关数据)。

3.做局法

招标前已经内定中标人,组织投标人串通投标,比如压低或者抬高标价。

招标人将一个既定标段拆分成多个标段,然后将内定的中标人分别安排在不同的标段,让各方利益均沾。

让招标人之间与招标代理机构,另行约定,比如: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费用补偿

招标人授意自己内定的无资质公司与有资质的公司商议,以有资质公司的名义投标,中标后,由无资质公司履约。

4.价格法

采取欺诈的方式,用大大低于成本价的低价中标,然后在项目实施中,通过变更服务量等手段,提高最终结算价格。

5.兄弟相约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事前约定好谁中标、谁陪标,谁弃标。

相互约定,价格策略和投标策略。

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

围标公司一般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之间相互参股公司;或属于同一集团、总公司、协会等组织成员的公司;或利益同盟公司等。

以上行为非常隐蔽,但是通过一些蛛丝马迹,也能显示出端倪!

6.陪标特征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异常一致,或者差异化极大,或者呈规律性变化。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相近,但是各分项报价不合理,又无合理的解释。

故意废标,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定合同。

故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制作无效投标文件。

投标人一年内有三次及以上参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不递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议。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多家投标人几乎同时发出撤回投标文件的声明。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账户资金缴纳。

多个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企业出具的投标保函。

售后服务条款雷同。

故意漏掉法人代表签字。

投标文件中法人代表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

布局完成,但是经常犯一些致命的细节错误!

7.“愚蠢”暴露法

招标文件惊人相同,比如格式相同,字体一样,表格颜色相同。

招标文件中,错误的地方惊人一致,连错都错得一样。

电子投标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名的IP地址一致,或者IP地址在某一特定区域。

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

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厚薄、封面等相类似甚至相同

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装订了另一家投标人名称的文件材料,比如: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加盖了另一家投标人公章等。

投标人代表不知道公司老总的电话号码。

投标人代表签字时手发抖,签的名字与名片名字不一致。

不同投标人在开标前乘坐同一辆车前往,有说有笑,开标现场却假装不认识。

8.特殊对待法

评审专家明知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不主动提出回避。

投标文件的暗标部分,投标人做了特殊记号的(很有可能是故意标给某个专家看的)。

评审专家进行评审分值时,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有意给某一投标人高分值而压低其他投标人分值,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打分。

以上8种围标、串标、陪标的表现形式,违规违法!《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规章以及地方文件,都对这种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和如何处罚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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