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追诉期限的规定

刑法追诉时效规定是: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不再追诉;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

刑事申诉案件所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诉书正本、副本各一份。

2、申诉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被告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身份证明)。

3、有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或受托人接受委托的证明、函件。

4、原一审、二审裁判文书。

5、其他重要材料等。

综上所述:刑法追诉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的有效期。如果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则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