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付追索同意清偿待签收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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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票系统签约
1.如何开通电子商业汇票功能?
在我行签约了网银的对公客户(授权版和非授权版)均可签约电票功能,您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模式进行签约。
线上申请:
线下申请:在我行任一营业网点签订纸质《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协议》,然后由营业网点申请开通。
2.贵行电票签约机构名称和签约行号分别是什么?
对于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含深圳、广西支行)的客户,电票系统签约名称均为“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号“402584009991”。
3.如何查看我的电票签约信息?
Tips:如该签约户名与网银用户名不一致,则您需至开户网点申请变更签约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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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票及承兑
1.出票信息填错了,票据状态显示“出票已登记”,还能修改吗?
不可以。但您可撤票后重新登记出票,您可在电票系统已出票->可撤票模块进行撤票。为减少差错,建议您在出票登记时,确认相关登记信息无误后再提交。
2.能否指定出票日期?出票后,电票到期日是否可以修改?
出票日期默认当天不能修改。电票到期日在登记出票时可修改,但电票期限不可超过1年。若您已完成出票登记,则票面信息均不可修改。
3.对方出票后,我一直无法收到票据,是什么原因?
电票完成出票及承兑后,票据状态为“提示承兑已签收”,但对方还没有完成票据交付的操作,对方须操作“提示收票”,票据状态为“提示收票待签收”时,您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签收。
4.对方给我开票,且对方已成功发起提示收票,我还是没有收到票据,怎么办?
建议您向对方确认票据状态是否为“提示收票待签收”,或者登录上海票据交易所官网查询该电票状态。如票据状态为“提示收票待签收”,但您仍没有收到电票,建议您和对方确认收款人信息是否有误。
5.票据已完成承兑的情况下,能否撤销、新增、替换原票据?
在收款人还未收票的情况下,即票据状态为“提示收票待签收”时,您可登录企业网银操作“撤销提示收票”并进行“撤票”,该电票即可作废。如需重新出票并申请银行承兑,需联系您的客户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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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背书转让或贴现
1.操作背书转让提示失败,如何查看交易记录和原因?
您可登录企业网银电票系统,查询操作交易和失败原因。查询路径为:电子商业汇票>票据查询>票据操作详情。
2.我在电票系统中将一张票背书转让给他人,怎么样才算背书转让成功呢?
您可以登录网银,在电票系统中查看票据状态,若票据状态由“背书待签收”变为“背书已签收”,同时票据的持有人显示为被背书人名称,则表明背书转让成功。
3.我想在贵行办理贴现、质押,哪些票据才符合贵行要求呢?
未过期的票据才能进行贴现、质押,且票据不得记载“不得转让”事项。此外,您可联系客户经理,告知票据承兑人及金额,客户经理将根据您提供的票据信息为您解答该票据是否能在我行进行贴现、质押。
4.请问贵行的在线贴现(票e贴)可交易时间截至几点?
目前,我行在线贴现(票e贴)支持的交易时间为每天的8:00——19:30(含节假日),其他时间仅可进行查询或者录入操作。
5.请问贵行的在线贴现(票e贴)可当天实时放款吗?
我行在线贴现(票e贴)为系统自动审核,您当天发起申请后系统自动审批,审批通过后须当天提交放款,款项立即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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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票据到期
1.票据到期前可以提示付款吗?
您在票据到期前可以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此时承兑人可当即付款、拒绝付款或到期再付款。如果承兑人拒绝付款或者未应答的,您可以等票据到期后再次提示付款。
2.什么状态的电票到期会自动作废?
若电票状态为“出票已登记”、“保证待签收(出票人为被保证人)"、"承兑待签收”,票据在到期日会被自动作废;
若电票状态为“承兑已签收”、“保证待签收(被保证人为承兑人)"、“提示收票待签收”,票据在到期后第10日被自动作废(第10日需为工作日,否则自动顺延)。
3.如果电票到期了,没有收到款怎么办?
若该电票已经到期,您须操作“提示付款”,发起成功后票据状态会变为“提示付款待签收”,承兑人收到该提示后进行签收并兑付票款,票据状态变为“提示付款已签收”。若您未收到票款,可联系承兑人咨询详细情况。
4.请问商票到期后,承兑人拒绝付款怎么办?
您可以再次发起提示付款,或者向承兑人或者任意前手发起拒付追索申请,但如果您发生过回头背书,则无法对您回头背书链条上涉及的所有交易对手发起追索申请。
5.发起拒付追索通知后,后续是怎么样的?
您发起拒付追索通知后,票据状态变为“拒付追索待清偿”。被追索人收到该追索通知,发出追索同意清偿申请,票据状态变为“拒付追索同意清偿待签收”。如被追索人已将资金汇款至您指定账户,则您可以签收该清偿申请。(Tips:非拒付追索类似)
同意清偿申请是指作为电子商业汇票的被追索人,可通过企业网上银行对持票人提出的追索请求进行确认,并向追索人提出同意清偿请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