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化用工和灵活用工有什么联系呢?

社会化用工是灵活用工中,个人不与企业及其关联组织建立雇佣关系/劳务关系,组织与个人直接建立合作关系的模式。双方遵循“风险***担、利益***享”的原则,建立平等的业务承揽合作。

灵活用工指的是区别于固定全职的用工形式,企业基于用人需求的波峰波谷,灵活地按需雇佣人才,双方不建立正式的全职劳动关系。从法律维度上讲,企业运用“灵活用工”又可分为建立非标准劳动关系和不建立劳动关系两个大的类别。非标准劳动关系中的派遣、外包、劳务工等,都属于灵活用工,而与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的经纪人、独立承包人、兼职/零工及自由执业者等的社会化用工为灵活用工的组成部分。而用友薪福社作为社会化用工的倡导者与实践者,利用内部+外部多维度运营、财税、人力领域资深专家,推动传统企业社会化用工转型,同时通过自身具备的多行业方案经验,为社会化用工及转型企业提供高效、安全与合规的一体化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