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证书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在职业资格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对申请审核通过后,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补贴标准初级工一般不超过1000元、中级工不超过1500元、高级工不超过2000元。护士资格证补贴标准最高2000元。
申领条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并且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申请流程①考生在领取到证书的12个月之内,携带所需的材料到本人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请。②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核实了证书的真实性,以及符合领取条件之后将进行审批流程。③审核通过之后将会将对应的补贴发放到持证人员的个人银行账户。(各个地区的政策和审核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要求为准)
补贴标准的确定技能提升补贴的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收费标准等因素综合确定,并适时调整。补贴标准应根据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所区别。
证书等级与补贴标准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