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什么要守规矩
如果不遵守规则不会受到惩罚而且能够带来利益,那么人们一定不遵守规则。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
如果不遵守规则不会受到惩罚而且能够带来利益,那么人们一定不遵守规则。一个社会最可怕的是形成一个破坏规则的链条,在这个链条的作用下,破坏规则的行为得到最大限度的承认和保护。
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那么仍然不能称得上强,称得上大。
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仍然需要加大普法守法教育的力度。
一、遵守法律法规的原因:
1、法律是维护国家稳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最强有力的武器,法律的作用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群众的人身安全与利益。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建设人人有责。
3、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
4、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进行正常的经济生活,就必须建立一定的秩序和规则,否则社会就会处于混乱状况。
二、法的作用:
1、明示作用:
法律的明示作用主要是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告知人们,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违法者将要受到怎样的制裁等。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立法和普法工作来实现的。
2、矫正作用:
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的强制执行力来机械地校正社会行为中所出现的一些偏离了法律轨道的不法行为,使之回归到正常的法律轨道。像法律所对的一些触犯了法律的违法犯罪分子所进行的强制性的法律改造,使之违法行为得到了强制性的矫正。
3、预防作用:
法律的预防作用是通过法律的明示作用和执法的效力以及对违法行为进行惩治力度的大小来实现的。法律的明示作用可以使人们知晓法律而明辨是非,即在人们的日常行为中,什么可以做,什么是绝对禁止的,触犯了法律应受到的法律制裁是什么,违法后能不能变通,变通的可能性有多少。
法律依据:
行政法应该遵循的原则很多,根据不同的层次,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 政治原则和宪法原则。这是我国行政法的最高原则,它规定行政法的发展方向,道路和根本性质。
第二类 是行政法的一般原则,也叫基本原则。这类原则位于政治原则和宪法原则之下,产生与行政发并指 全部的行政法律规范。
第三类 实行行政法的特别原则,这类原则是位于基本原则之下,产生于行政法并指导局部的行政法规范。例如行政诉讼不停止执行,被告负责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