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先动手的责任应该怎么认定
法律分析:双方打架,原则上不论谁先动的手,只要出现殴打他人的行为并且造成一定危害,就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如果是因为民间纠纷导致的打架斗殴,公安部门会进行调解,如果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则不会予以处罚。
一方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殴打对方导致伤害他人身体的,一般会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处罚,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会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1、召集伙伴群殴、伤害他人身体的;
2、殴打对象为伤害残疾人士、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老人;
3、对受害人进行多次殴打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