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婚姻法婚前婚后财产
法律主观:
婚前婚后财产的区别如下:婚前财产一般归个人所有,婚后所得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财产都属于***同财产。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同财产,归夫妻***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