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实际工资吗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来看,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劳动者的应发工资。

劳动者要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其按月缴存公积金,而缴存数额是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当月工资是应发工资,而缴存比例则不得低于5%。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