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比例原则
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相对人权益的保护,如为实现行政目标可能对相对人权益造成某种不利影响时,应使这种不利影响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内,保持二者处于适度的比例。
法律分析
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导和规范行政法的立法、执法以及指导规范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础性法则,是贯穿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之中,同时又高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体现行政法基本价值观念的准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学者论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四项:1、合法行政原则;2、合理行政原则;3、信赖保护原则;4、高效原则。传统中国行政法理论把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归纳为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然而近些年以来,行政公开原则以及信赖保护原则等行政法原则也越来越被国内行政法学界所认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