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特殊商品,一经售出,除因质量问题,概不退换

1、特殊商品是指与人民健康和生命密切相关的产品,比如药品、医疗器械、农药、烟草、食品、化妆品等一些特殊商品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中规定的应当进行特殊管理的商品。

2、依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因此,该店堂告示应为无效。

3、“特殊商品,一经售出,除因质量问题,概不退换”这个店堂告示即使本身不违法,但特殊商品一词内涵外延是什么,无法界定,也就无法执行。

4、实际生活中,凡此类店堂告示大都出自兜售三无产品或假冒产品的小门脸店,本身就是违法经营,出什么告示都无关紧要了。

5、关于处理品、赠品之类的,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也不是都不能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