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指出全面实行政府什么推动各级政府高效履职尽责
政府权责清单制度。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除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外由省级政府统筹本地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证件制发、在岗轮训等工作,国务院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本系统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完善相关规范标准。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完善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本地区各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对外公布。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按照行政执法类型,制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除有法定依据外,严禁地方政府采取要求特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行政机关内部会议纪要不得作为行政执法依据。
一是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性制度。向全社会公布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有利于监督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防止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二是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畅通公众参与政策制定的渠道,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三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新时代依法行政的要求,已不仅是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还要追求执法文明化、柔性化、人性化,让政府执法暖人心、聚民心。
四是深化政务公开。目前,政务公开还存在不规范、不充分、不对路、不及时等问题。对此,应坚持以受众需求为导向,完善政务信息发布内容、形式、技术等方面标准,提高信息公开精准性和实效性。坚持以及时公开为目标,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健全信息实时推送和对外发布制度,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同步了解政府施政情况。坚持以过程公开为重点,依法向当事人或公众公开执法活动视频,让执法正义成为看得见的正义,经得起视频晾晒、公众围观。
法律依据: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第一条 为了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根据宪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规定,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