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仲裁委员会有法律效应吗

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显然是有法律效力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来进行判决处理,所形成的判决情况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具体情况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

一、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有法律效力吗?

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二、仲裁事项的办理情况

1、办理机构:各地司法局法制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必要的文件。

2、办理时限:审批时限为10日(即各地司法局应当在收到申请设立登记证明材料之日起10日内,对符合设立条件的仲裁委员会予以设立登记,并发给登记证书;对符合设立条件,但所提供的文件不符合要求的,在要求补正后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条件规定的,不予登记,并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和救济途径)。

3、申办对象资格: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有必要的财产;

(3)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4)有聘任的仲裁员。附注:办理设立登记。

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提供设立仲裁委员会申请书;

(2)提供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的人民政府设立仲裁委员会的文件;

(3)提供仲裁委员会章程;

(4)提供必要的经费证明;

(5)提供仲裁委员会住所证明;

(6)提供聘任的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聘书副本;

(7)提供拟聘任的仲裁员名册。

4、办理程序: 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向各地司法局办理设立登记;各地司法局对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登记,自做出登记之日起生效,予以公告,并报司法部备案。

5、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和国仲裁法》《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

在司法实践中,公民就相关行为提出行政仲裁是非常常见的,一般情况下,应当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仲裁的具体意见,但如果涉及到犯罪行为的,那么还需要提出起诉并由法院进行判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