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护士骗百人打HPV疫苗,她将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坐标重庆,有网友爆料称怀疑打到假的HPV疫苗。学生吕某在护士周某处交了4500余元,目前***接种了两次,第一次未签任何资料就被带到单独的房间接种,第二次在周某车上接种,第3针则再也联系不上。
据了解,被骗的有上百人,有人一针未打,已接种的也怀疑疫苗不是真的。据涉事医院贴出的通告显示,今年4月份该护士就因疫苗接种不合规被停职,目前已被拘留。
她将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在找不到这位护士之后,很多人都怀疑自己接种的疫苗到底是不是真正的HPV疫苗,所以就有人去派出所报了警,警方通过调查已经把这名护士给控制住了,医院方面已经给受害人退还了所交纳的相关费用,不过这名护士现在已经涉嫌违法,因为她的行为是一种诈骗的行为,如果说经过调查之后发现这名护士给这些受害者所接种的疫苗是假疫苗的话,她还构成贩卖假药罪。
诈骗量刑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贩卖假药罪量刑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