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人民政府2012年171号文件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阳市"两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政办发〔2012〕171号
稿件来源: 东阳市政府 发布时间: 2012-08-01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东阳市"两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东阳市"两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积极推进我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以下简称"两违")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当前全市乱建、抢建问题,全面遏制"两违"蔓延势头,维护城乡规划和土地管理的严肃性,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两违"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疏堵结合、分步实施、集中整治、重点先行"的工作思路,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源头管理,坚决整治"两违"行为,进一步规范用地和建设秩序。
二、工作目标及整治范围
(一)工作目标
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深入、持续、全面地开展"两违"专项整治工作,形成高压态势,依法查处各类"两违"行为;进一步建立完善土地利用和规划建设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遏制"两违"势头。
(二)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1999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各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
三、方法步骤
(一)方案制定阶段(2012年6月20日- 2012年7月25日)
召开全市各个层面的座谈会,收集"两违"专项整治意见、建议,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
(二)宣传动员阶段(2012年7月26日- 2012年7月31日)
1.召开由各镇乡(街道)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和***同监管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及镇乡(街道)、村(居)负责人参加的"两违"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
2.以各镇乡(街道)为单位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召开贯彻市"两违"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并部署整治工作。
3.充分利用横幅、宣传标语、宣传车、广播、电视和报纸等多种形式,并制作专题宣传片、发放相关资料,开展全方位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两违"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努力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两违"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调查摸底阶段(2012年8月1日-2012年8月31日)
由各镇乡(街道)牵头,会同职能部门对本辖区内 "两违"行为的发生时间、土地类别、土地来源、用地(建筑)面积、工程进度、建筑物结构、用途以及家庭成员等内容进行全面调查,建立台账,为"两违"专项整治工作提供详实、准确、客观的依据。并将调查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告知处理阶段 (2012年9月1日-2012年9月30日)
由各镇乡(街道)牵头,会同国土、规划、行政执法等部门,根据本辖区内调查摸底情况,按照《市"两违"专项整治实施细则》,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作出处理意见,并向当事人送达处理决定告知书。
(五)集中整治阶段
1.整改处理阶段(2012年10月1日-2013年1月31日)
积极引导、加强督查,敦促企业主自查自纠,对主动履行、整改到位的,予以酌情从轻处理。
2.强制执行阶段(2013年2月1日以后)
对自行拆除期限内拒不拆除的,依法对违建行为予以强制纠正。当事人是党员、干部的,一律由纪检部门立案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组织,强化领导。调整充实市"两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下设相关专业工作组,全面负责"两违"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市法院、检察院、纪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信访局、公安局、国土局、建设局、规划局、交通局、水务局、行政执法局、法制办、工商局、供电局、建管局、房管局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强大的执法合力,市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两违"专项整治工作经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落实责任,确保实效。各镇(乡)街道要精心组织、严密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存在"两违"行为的党员干部应自觉带头拆除违法建筑,确保"两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